概 况
1998年全面开展了侨务各项工作,至12月末,全省侨务工作对象已增至5.2万人。
继续宣传、贯彻《侨法》。为了贯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会议精神,6月29日至7月6日,在哈尔滨市举办了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侨务干部培训班,全省侨务系统92名干部接受了培训。会后,各级侨务干部把贯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三个会议精神同宣传《侨法》结合起来,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兴办侨属企业条例》,促进侨属企业健康发展。省侨办会同省人大执法检查团对各地贯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了8家侨属企业,还召开了侨属企业代表座谈会。截至检查时,全省侨属企业已达546家,年营业额近3亿元,上缴利税2 000多万元。已为侨属企业减免税400多万元,侨属企业共安排下岗再就业人员1 848人。
开展“兴国利侨”活动。省侨办下发了《关于在侨办系统开展“兴国利侨”活动的通知》,各地在已掌握的华侨、华人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8~10名不等的重点工作对象,初步建立起“人才库”。在外经贸部门的协助下,初步收集整理了能体现本地区资源优势的对外招商引资项目,为设立“精品项目库”打下基础。利用海协会和华侨社团及重点对象,设窗口、建网站,充分利用海外华侨、华人的作用,为黑龙江的经济建设服务。佳木斯侨办依托海外华侨、华人社团,依托海外交流协会,依托海外侨胞重点人的力量,分别在澳门、美国和俄远东地区,建立有效的联络网站,成功地推销本地名优产品和输出劳务,取得可喜效果。做好为本地区对外经贸、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各地侨务部门在本年度的哈尔滨冰雪节、佳木斯三江节、牡丹江金秋节和伊春森林节活动中,均在招商引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
帮助受灾归侨、侨眷抗灾自救,重建家园。1998年特大洪灾发生后,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发来了慰问电和救灾款。省侨务办公室及时派出大批干部,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归侨、侨眷受灾情况,走访慰问灾民,协助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妥善安置灾民,并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下拨黑龙江省的救灾款,迅速发到灾民手中,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佳木斯市侨务办公室为郊区平安乡54户受灾归侨、侨眷送去一车救济物资;哈尔滨市侨务办公室机关干部捐赠了200多床棉被,30床棉褥,300条毛毯。又从民政部门申请到3.1万元的越冬物资和1万元救灾款。这些现金和越冬用品,全部送到重灾区方正县,慰问那里的归侨、侨眷。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侨办的关怀下,全省受灾的归侨、侨眷都得到了妥善安置。(赵福源 甄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