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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军队不经商指示

  省军区于10月15日召开各师级单位主要领导及后勤部门参加的有关军队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武警部队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实施方案》、四总部《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武警部队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实施方案、意见》、《沈阳军区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工作实施意见》。省军区李衡司令员对移交企业、撤销无许可证的有偿服务项目、协调企业移交等任务进行了布置,并要求各单位在年底前完成任务,任何单位都不能拖后腿。(张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