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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

  通过上诉程序,共受理各类案件11 693件,审结11 740件(含上年旧存),其中改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2 565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受理各类申诉、再审案件6 297件,审结6 257件,其中改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1 425件;通过执法大检查,共自查、抽查1997年以来审结的各类案件312 567件,其中存在较严重实体性问题的93件,程序性问题的168件,均已全部纠正。(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