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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工作

  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都建立了以主管副院长为组长的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小组。全省法院已成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庭4个,在刑事审判庭内设有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95个,其余法院设专人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全省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干部419人,同时,还聘请800余人的特邀陪审员。从1995年到1998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判处有罪未成年人5 043人,其中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的3 807人,占75.5%。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所有犯罪人数的比例逐年下降,未成年人罪犯重新犯罪率已下降到1%以下,少年犯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