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集中教育整顿

  全省法院1998年深入开展了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围绕为谁办案、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开展“四联系、四对照、四查”活动(即联系政治思想表现,对照党章、准则,查思想觉悟高不高;联系审判工作实际,对照当前存在的司法腐败现象,查公正执法观念强不强;联系审判纪律,对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两个“八不准”规定,查执行纪律严不严;联系工作态度,对照人民群众要求,查服务宗旨树得牢不牢),从而提高了广大干警思想觉悟。认真开展执法大检查,共自查、抽查1997年以来审结的各类案件312 567件,占结案总数的89.5%,发现有较严重实体性问题案件93件,程序性问题案件168件,均依法予以纠正。查处416名违法违纪干警,其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34人,辞退、清调38人,刑事处罚6人,其他处理238人。坚持开门整顿,全省法院共设立举报电话602台,举报箱1 402个,还通过向社会各界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各类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发表广播电视讲话以及走访党委、人大、政协及企事业单位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针对部分案件超审限、违反程序法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工作时限和标准;针对对错案查处不力问题,完善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针对诉讼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对11个中级法院、41个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深入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活动,促进队伍素质提高,教育整顿取得了明显成效。(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