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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336件,初查2613件,立案侦查1662件。其中贪污案729件,贿赂案302件,挪用公款案295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案208件。把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主攻方向,突出查办重点。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共有万元以上的案件1151件,占立案侦查总数的86.13%,其中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案件385件,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案件25件,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0件。共立案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2人,其中厅局级4人。共查办涉嫌犯罪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96人、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85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312人、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73人。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案259件399人,其中: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125件195人,金融诈骗案37件59人,危害税收征管案30件35人,扰乱市场秩序案28件38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25件49人,其他案件14件13人。规范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在所立案件中,侦结率达到93.9%;在侦结的案件中移送起诉率达到80.2%。进一步完善了举报宣传、线索管理、审查协调等举报工作机制,加大了举报工作的力度。全省检察机关以举报工作开展十周年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举报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认真做好文明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使举报工作更活跃、更规范。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和举报线索21995件,其中接待来访5 535件,来信16 460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4 870人次,处理来访案件3 907件。(白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