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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检务公开

  按照高检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决定》,各级院普遍推行了检务公开。通过设置专栏、制作牌匾、图片、印发宣传单和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检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并积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把检察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公正司法,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省院反贪局还开展了干警宣誓上岗活动,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用誓言规范自己的行为。(白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