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局实行新型社区警务体制
“3113”制是哈尔滨市公安局在市区实行的新型社区警务体制,其基本模式是:三个派出所的辖区为一个警务工作区,全市共建立33个警务区;每个警务区的警力由三个派出所、一个刑警中队和一个巡警中队构成,三个警种共同负责维护该警务区的治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的治安防范和管理,刑警中队负责整个警务区全部刑事案件的侦破,巡警中队负责整个警务区主要街路的巡逻控制,重点是完成“110”下达的处警任务。建立新型社区警务体制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调整派出所外勤民警责任区,由每名外勤民警平均管理500户增加到800户左右,节省出的警力充实到刑侦部门。二是取消市、区两级预审部门,实行侦查、审讯一条龙办案。从原市、区两级预审部门及市局刑侦支队抽调部分警力充实到各警务区,组建副科级建制的刑警中队,每中队10~15人。三是打破现有巡区划分,每个警务区组建一个副科级建制的巡警中队,原则上实行四班三运转,24小时昼夜巡逻。新的警务体制运行后,其优势与作用已初步显现出来。由于派出所不再承担破案指标,民警把主要警力用在管理和防范上,发案明显减少。仅据道里、道外、太平三个区统计,1998年4月份刑事案件就比上年同期下降21%。由于巡警的覆盖面由主干道延伸至辖区各中小街道,控制社会面的力度加大,接处警更加迅速,在派出所和巡警的配合下,刑警的主力军作用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各警务区的刑警中队显示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成绩斐然。(刘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