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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传

  把狠抓交通行为人的交通守法自律意识和交通文明水平作为治本工作,常抓不懈。除由交警部门进行宣传教育外,还通过新闻媒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黑龙江交通安全报》改版为《黑龙江法制报·交通安全专版》后,专业特点更加突出,宣传作用得到加强。佳木斯市交警支队与团市委合作,在全市开展维护交通秩序的“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高校学生上路宣传交通法规,分发宣传材料,与摄影家协会合作,举办“文明交通摄影展”;与运输管理部门合作,在三轮车业主中开展交通守法和文明达标竞赛活动;与乡镇政府合作,把“小学生不上路、牲畜家禽不上路、农机具不上路、打场晒粮不上路”等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推动了整个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绥化交警支队与40多所小学结成警校共建对子,组织小学生上街维护交通秩序,宣传法规。双鸭山、黑河、伊春市交警支队与教委合作,实行小学生放学路队制,各交警大队普遍与学校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状。大兴安岭交警支队把机动车驾驶员作为交通宣传的重点对象,对全区驾驶员普遍进行轮训。在继续巩固、发展传统的交通宣传工作方法的同时,全省统一组织开展了以文明驾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文明骑自行车和为交通文明添光彩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交通达标竞赛活动,年底前进行了检查验收,佳木斯市公安交警支队等9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文明交通竞赛活动优胜单位,伊春市公安交警支队等5个单位获得活动的组织奖。(李培玉 邢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