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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创优活动

  1998年,全省交警部门在队伍建设上,持续开展以学东莱、学济南交警和“形象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狠抓教育培训,努力实现文明执法和规范化服务,干警政治业务素质有新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鸡西、鹤岗、佳木斯、齐齐哈尔市交警支队被评为全省交警系统深化学习济南交警活动示范支队,木兰县交警大队等18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标兵,翟宝林等16名同志被评为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标兵。1998年,木兰县交警大队和鹤岗市交警支队先后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李培玉 邢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