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概 况

  1998年,全省火灾损失呈大幅上升趋势,共计发生火灾3518起,死95人,伤91人,烧毁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受灾居民1808户,直接经济损失11 384万元。火灾损失比上年同期上升了51.3%,自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之后,本省全年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首次超亿元。主要有三大特点:(1)重特大火灾起数多、损失重,共发生26起,死40人,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8948万元;(2)商业场所火灾突出,共发生192起,死14人,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9103万元;(3)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最多,占总起数的30.4%。电气火灾的损失最重,占总损失的55.6%。消防部队全年灭火抢险出动5 284次,参战官兵77454人次,出动车辆19636台次,成功扑救3518起火灾,抢救人员41名,保护建筑168062平方米,抢救财产价值22740万元,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张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