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造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监狱、劳教工作放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首位,在维护狱所安全上狠下功夫,取得了显著成绩。1998年,罪犯、劳教人员脱逃率、狱(所)内发案率持续下降,各项监管安全指标整体上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省罪犯脱逃率为0.68‰,比上年下降22.72%;全省劳教人员脱逃率0.36%,低于上年,均控制在部颁标准之内。全省共有25个监狱、劳教单位实现“三无”,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个,罪犯和劳教人员改好率达到90%以上。全省有2个监狱、劳教所被评为省级文明监狱、劳教所,有4个监区(大队)被评为省级现代化文明监区(大队)。(张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