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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斌受贿案

  王树斌,56岁,原系中共齐齐哈尔市委书记(正厅级)。1996年12月,王利用职务之便,为帮助原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殿富(另案处理)提职,在召开的一次市委常委扩大会期间,向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询问此事,以示意对杨殿富提职的重视。1997年4月15日,杨殿富被提拔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预审处处长。王从中收受贿赂5万元。案发后,赃款全部被收缴。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一审认定王树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宣判后,王服判,不上诉。(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