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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公司制改革有新进展。按照《黑龙江省三年搞好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实施意见》的要求,22户企业进行了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革。同时,还对已改制的35户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完善了股权管理制度,规范了法人治理结构,从而使57户企业基本上建立起了以清晰产权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为特征、以公司制为主要形态的现代企业制度。1998年全省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49户。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脱困力度加大。全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2%以上,亏损企业亏损额同比下降4%以上,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列入优化资本结构计划的46户企业中,7户已经进入破产程序,19户完成和即将完成兼并,16户减员增效企业扭亏为盈。1998年国家批准本省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14.27亿元,除上年结转项目外,用于新增项目的11.24亿元核销额度全部用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兼并破产和减员增效,实现政策性减亏3.95亿元,6个试点城市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下降1个百分点。组建与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工作深入进行。根据省政府《关于组建和发展完善大型企业集团的实施意见》,重点抓了低成本扩张4户、发展完善5户、筹划论证4户共13户大型企业集团的组建与发展工作。全省列入国家重点企业由19户增加到24户。放开放活国有中小企业步伐进一步加快。各地因企制宜,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放活国有中小企业进程。全省放开放活国有中小企业2 845户,占地方国有中小企业总数的93.5%;涉及总资产368亿元,占53.7%;减少企业债务84.6亿元,占9.3%;减亏1.87亿元,占8.82%;盘活资产165.5亿元,占总资产的24.1%。(刘长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