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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要求,1998年本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了行业统筹移交地方、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各项改革。顺利完成中直行业养老保险移交地方管理工作,开始向省级统筹过渡。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467万人,占应参加的81.4%;其中国有企业职工419万人,占应参加的94.5%。共收缴养老保险基金60.5亿元。参加失业保险企业25977户,参保职工436万人,累计收缴基金9.4亿元,拨付5.4亿元。深化牡丹江、大庆医改试点工作,推动全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相配套,进行医疗机构改革试点,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稳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已有15 085个基层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归集公积金24亿元;出售公有住房7659万平方米;公有住房提租和集资建房等项改革也在有序进行。(刘长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