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1.完成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资产清查、价值重估、产权界定、资金核实和统计汇总工作得到圆满完成。2.参与完成省委1998年主要工作任务中涉及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推进工作。一是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参与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先后办理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优化重组的有关工作;研究解决了组建林都、航天风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有关国有股权管理问题;完成了桦林、黑化、黑龙、牡水泥、阿继、哈空调、大庆高科技等7户股份制企业上市前的国有股权审批工作;完成牡石化、哈药、龙发股份等股份制企业的配股审批工作。配合推进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制定《黑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规定》,报省政府法制局,并制发了《黑龙江省放开搞活中小企业产权转让的指导意见》;完成对全省3 285户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的调查,向财政部提交了《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改革情况的调查报告》。参与组建和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工作,先后研究办理了齐齐哈尔市雄鹰集团转让国有股权、佳纸和黑纸合并、省高路公司组建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及东北高速公路公司上市前的国有股权认定工作。二是参与落实省委南联北开、全方位开放的推进任务。完成了对外经贸厅所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参与制定出台了具体的改革方案,第一批改制的4户企业已经实现了出口经营权的划转;参与完成省纺织、医药、轻工进出口公司和国外贸易公司、土畜产进出口公司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改制工作。三是参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了收储企业的认定工作;对分离出来的非收储企业划转相应的资产、债权、债务。四是参与完成省委推进建设大市场的工作专题。审批大庆、齐齐哈尔、鸡西产权市场的资格,颁发资格证书,完善与规范产权市场的运作机制,对全省13个市场进行调查了解,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培育全省产权交易市场的总体意见》和《关于推进我省产权交易市场的意见》。3.完成企业产权管理、国有资产统计、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和纠纷调处等基础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完成了1997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分析工作,统计结果表明,截至1997年末,全省国有企业报表总户数10 229户,资产总额2 710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国有资产总额为343亿元,比上年降低3.4%;进行了企业效绩评价试点工作,对哈牡两市医药、造纸行业和22户企业进行试点,初步积累了经验,为政府实现间接管理企业进行了有效探索。完成全省1997年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年度检查及在哈部分行业中直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共办理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10082户,登记资产总额2618.34亿元,国有资产总额325.16亿元;向财政部报送了《黑龙江省199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检查及产权变动状况分析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与资源性资产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制定《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局;组织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全省共办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17607户,登记资产总额482.4亿元,国有资产总额385亿元,非转经资产5.7亿元;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核算试点工作,与林业部门配合,对森林资源性资产核算第一阶段性的工作(林业资源摸底)进行了验收。开展人防工程产权登记调研工作,已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黑河等市人防工程的资产管理、占有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4.加强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省政府颁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完成了1997年度全省资产评估机构的例行年检工作,经审定,全省141户资产评估机构中,年检合格的128家,限期整改6家,吊销资产评估资格的5家。年末,全省已取得省以上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160家,从业人员共有2713人,有196人取得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加强对重大评估项目的指导工作,指导了黑龙、黑化、桦林橡胶、牡水泥、阿继、大庆高科等上市公司项目的评估,使之顺利通过国家的确认。5.进行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参与处理了9起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的流失案件,除对其中的5起举报案件进行了调查或移交地市国资局处理外,其余4起已结案。(李方权 赵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