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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

  加强增值税管理。抓好增值税专用发票日常稽核检查工作,月均检查比例达16.98%。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查询报警系统的扩大推行工作。开展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审工作,清理出不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9788户。开展对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小规模商业企业划转工作,共划转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企业8916户。开展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的清理检查,清理出企业未经税务机关审批自行抵扣期初存货已征税款722.4万元。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民政福利、校办企业增值税专项检查,查补税款2517万元。加强消费税管理。开展以非标油名义销售汽柴油偷逃消费税的专项检查,补税罚款1.47亿元。开展了对烟酒行业消费税的专项检查,补税罚款2764万元,清缴欠税2973万元。加强所得税管理。完成1997年度中央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共汇算清缴企业2833户,汇算面为100%,查补税款1519万元。完成全省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共清理出资产损失及不良资产50.54亿元。开展对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年度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工作,查补入库税款423.23万元。加强涉外税收、出口退税和营业税管理。开展涉外税收和出口退税专项检查,分别查补税款3874万元和1516万元。开展对铁路、银行、保险部门营业税的专项检查,查补税款498万元。认真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检查。通过逐街逐屯进行“拉网式”清查,共清查出漏征漏管户17347户,查补税款4474万元。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省局组成2个工作组深入到佳木斯、双鸭山、绥化、黑河等市地进行重点检查验收,共检查有关文件3755份,查阅税收执法档案6177份,发现各类问题12项,全部纠正。(孟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