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1998年,全省共审计6448个单位,已上缴财政14392万元,追还被侵占挪用资金97207万元,减少财政补贴4280万元,共为国家增收节支115879万元。对违反财经法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提交审计报告、信息5 338篇,被各级党政部门批示采用1250篇。1.深化财政收支审计。共审计455个财政、税务和预算执行单位,查出隐瞒截留预算收入,虚列预算支出、挪用专项资金等各类违规资金258973万元,分别依法进行了处理。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出了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和税收征管的审计建议。与此同时,各级审计机关还加大财政决算审计的力度,对10个市地、44个县区、476个乡镇1997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查处了截留财政收入、自定行政收费项目、侵占农民利益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2.圆满完成粮食清查审计任务。6-8月,各级审计机关对全省1992-1998年5月期间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账和不合理占用农发行贷款情况进行了清查审计。集中力量对1042个单位实施了清查审计。核实清查范围内的873户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账1193776万元,不合理占用农发行贷款609881万元;查出粮食企业违反财经法规行为金额30936万元,挤占挪用农发行贷款25621万元。对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进行了重点查处。审计发现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2件,对查实的个人贪污挪用粮食收购资金的违法违纪案件,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应当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13起,移交司法机关立案调查7起。向省委、省政府、审计署发送粮食清查审计重要信息60余期,被批示、采用30余期。粮食清查审计结束后,本省作为全国8个粮食挂账大省之一又接受了审计署的抽查。审计署抽查组对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绥化4个市地的粮食清查审计质量进行了全面复查。经过复查,核减挂账数额36122万元,核减比例仅为2.94%,在被复查的8个省份里本省核减比例是最低的。3.开展证券行业、金融保险机构审计。对省证券公司、哈尔滨财政证券公司等6个证券公司及所属的21个营业部1997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揭示了证券行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尽快明确证券公司隶属关系,积极筹措资金,停止或减少非实物国债发行的审计建议。对省财产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人寿保险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共计207个单位1997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和揭示财险公司、寿险公司隐瞒截流保费收入、挤占挪用保险储备金、漏缴税金等各类违规行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还对585家城市合作银行和信用社199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以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在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上下功夫,取得显著效果。4.开展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和股份制企业审计。各级审计机关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水利资金、扶贫资金、交通“五费”、公安机关收费罚没收入、广播电视收费、救灾款物、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资金、国际金融组织贷援款项目资金和石化行业等实施了审计和审计调查。5.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1 538户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为基础,注重从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的经营决策、经营成果、内控制度及遵守财经法纪等方面公正、客观地进行评价。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61262万元,损失浪费金额77673万元,纠正违纪违规资金总额1153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275条,被采用1237条。(贺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