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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度救灾款物审计

  截至11月15日,全省收到中央财政拨款34500万元,省财政下拨款6300万元,各地自筹1144万元,中央调拨捐款8469万元,全省接收各界捐赠款物84230万元(其中境外捐款1457万元),国家无偿调拨物资折款2526万元,共计137169万元。这些款物已支出72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088万元,捐赠款支出 662万元,分配给灾区捐物折款48056万元;结余64362万元,其中资金55742万元(主要由于冬季灾区重建工作不能进行,各地灾民建房资金大部分尚未使用),物资8620万元。此次共审计单位总数103个(不包括卫生系统),其中省级2个,市地级16个,县级85个,延伸审计了教育、卫生、防疫等部门29个,调查走访了480个乡镇和村屯的2932户灾民。审计中发现了一些违纪违规问题:挤占挪用救灾款物;个别乡镇擅自变卖、截留、哄抢、私分救灾物资;救灾物资分配不合理;手续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等。还发现:部分捐赠物资如汽车、农用车、手扶拖拉机、柴油机、船只、商品房、特种药、净水器等,不宜直接发放给灾民,但又不能违背捐赠者意愿使用,造成部分物资的闲置和浪费。捐赠物资有的质价不符,有的变质或过期,有的检验不合格,有的在运输途中发生破损,不能发放灾区,但缺乏规范的报损程序和办法。(贺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