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
开展了证券公司专项审计。5-7月,完成了华夏、南方、海通、国泰、君安等5个证券公司在黑龙江省、吉林省境内11个营业部的审计任务。共查出并纠正了违规融入资金、违规融出资金、占用客户保证金、违规向股民透支、固定资产超比例占款等问题。开展了石油石化行业审计。先后对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石化总厂、中国石化销售哈尔滨公司、前郭炼油厂等4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在纠正企业违规行为问题的基础上,向审计署报送16份《情况反映》,其中被审计署采用4份。“大庆石油管理局被拖欠原油款50亿元”、“大庆油田办社会负担沉重”和“大庆石化总厂潜亏挂账56亿元”3份审计信息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采用。开展了水利专项资金审计。3-5月,对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1996-1997年度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在认真审查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抽查审计了松辽委和省农垦总局30个下属单位及项目农场,有效纠正了水利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和使用资金单位的违规行为。完成了电力、铁路、烟草、农业、股份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电力建设基金、住房资金、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任务,编发23份《情况反映》。其中被审计署采用4份,“吉林省随电价滥收费现象严重”信息被中央办公厅采用。(刘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