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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有新突破。改革农垦、森工系统土地管理体制。将原设在农垦、森工两系统的土地管理派出机构收归省土地局,实行“三权”在上的垂直管理。推行了市地对县、县对乡的土地管理垂直领导体制。11个省辖市中已有8个实行了市对区、67个县(市)中已有49个实行了县(市)对乡的垂直管理。改革土地执法监察体制。72.7%的省辖市实行了市对区、73.1%的县(市)实行了县(市)对乡土地监察垂直领导体制,有85%的市组建了土地监察支队,61%的县(市)组建土地监察大队。2.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取得显著成效。基本查清了1991年以来全省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底数,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同时,全省冻结审批和压缩占用土地面积1 447公顷,其中耕地438公顷。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进展顺利。省级和绝大部分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绥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列为全国6个试点县之一,其规划成果受到国家的好评。4.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推行土地年租金制。针对本省经济状况不佳、不少企业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状况,省土地管理局在一些市、县进行了土地年租金制试点,将一次性全额缴纳出让金改为分年度缴纳租金。既减轻了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负担,又保证了地方政府每年有相对稳定的地产收益。主动参与企业改制,强化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省土地局会同省直4个委、厅、局,开展了企业改制情况调查,在此基础上,全省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共为600多户企业依法办理了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工作有新突破。继绥芬河、哈尔滨市之后,牡丹江市采取拍卖方式,成功出让了两幅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市政府获取地产收益600余万元,比出让底价高出140余万元。近两年来,牡丹江市土地有偿使用工作推进力度大,合计出让存量土地298幅,面积218万平方米,土地收益2.82亿元,为发展市区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5.耕地保护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全省84个市(地)、县(市、区)已全部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划定保护区农田面积1.4亿多亩,保护率达86%;划定菜田保护区87万亩,占全省城市菜田面积的76%。同时,全面推行占用基本农田许可证制度。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对于非农业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实行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政策,在全省推行了“先剥离耕地作层,后取土修路,再复垦还田”的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严肃查处非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案件。省局直接立案查处了十多起重大典型案件,其中,中央电视台和省电视台曝光两起。对一些比较复杂和基层举报、上访的违法占用耕地案件,采取省、市、县联合办案的办法进行查处,切实强化了对耕地的保护,使全省耕地总量实现了稳中有增。(李桂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