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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管理

  加强土地变更登记,强化土地权属管理。以土地产权流动和资产运营为重点,加强土地变更登记,全面推行土地证年检制度,把重点由中小城镇转向大城市,以监督土地产权流动和土地租金是否按时交纳作为主要检查内容。仅哈尔滨市完成年检4.5万余宗,发现土地产权流动2300余宗。坚持“持证用地、依证管地”,推广绥化、大庆、鸡西、集贤等地应用土地变更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在用地审批中建立地籍与其他业务衔接共办制度,完成变更地籍调查21 294宗,办理土地登记17580宗。强化农村地籍建设。狠抓农村日常地籍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62个县(市)的农村日常地籍制度建设达到了国家标准。以耕地变化和非农业建设占地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克服水灾给调查工作带来的困难,按时完成了全省1998年同时点土地变更统计上报任务。为确保土地变更质量,严格掌握耕地核减标准,制定并落实三级检查、验收、审批制。组织开展大庆市城镇地籍、集贤县农村日常地籍自动化试点、窗口办公试点,已完成软件试用,进入全市(县)运行阶段。全省13个市(地)全部实现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微机汇总;l2个县(市)初步建立了城镇地籍数据信息系统,一些条件好的县(市)在部分乡(镇)开始实现地籍数据微机管理,提高了地籍跟踪管理能力和水平。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抚远、密山等三县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动态监测工作。加强省级土地登记管理。共完成省级发证682宗,其中改制企业294宗地,办理了确权、登记手续。(李桂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