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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农业建设“121”工程

  该工程即到2000年在全省建成10个生态农业试点县,20个试点乡,100个试点村。到年底,全省省级以上试点县已达8个,试点乡11个,试点村23个,各类生态农业试点达200多个。按照《黑龙江省生态农业建设规划纲要》要求,作为国家级生态农业试点县的拜泉县以生态经济规律为指导,建立高产优质高效人工生态系统,资源多极循环利用复合生态农业结构,延长产业链,实现多级加工增值,建立了四种生态农业模式,初步形成了一业为主,综合发展,多级转化,良性循环的生态经济系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1998年的特大洪涝灾害中,拜泉县的抗灾能力明显强于其他市县。国家级生态县木兰县通过实施十大生态工程,建设和推广四种生态农业模式,确立低湿地改造、小流域治理、无公害及绿色食品生产、发展优质肥牛等重点项目,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人均收入2300元。为进一步扩大全省生态农业试点建设规模,确定了不同生态类型区的绥化、庆安、延寿、泰来、肇东、饶河六个省级生态农业试点县建设,分别制定了《县域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并已有4个县实施了县域规划。通过生态县建设,全省的无污染农产品开发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先后对全省11个单位近20种无污染农产品进行审定,并授予了无污染农产品标志使用权。生态县建设也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农用残膜的回收,有效防止了白色污染。(陈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