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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998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357033吨,比上年增加33583吨,增长10.4%,其中养殖产量达到283 922吨,比上年增加9044吨,增长3.3%;捕捞产量增加到73111吨,比上年增长50.5%;鱼种产量达到33392吨,比上年降低0.4%。渔业产值实现12.9亿元(1990年不变价),比上年增长11.2%;水产业产值(含工副业)实现34亿元,比上年增长6.3%,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6.9%;全省养鱼户发展到58915户,比上年增加2355户;渔业劳动力达到180502人,比上年增加11370人。全省渔民人均纯收入达3000元,比上年增长7.1%。
    1998年,水产业重点工作有所突破。一是贯彻“两个文件”有突破。国发[1997]3号文件和黑政发[1997]28号文件下发后,哈尔滨、绥化、牡丹江、大庆、鹤岗、鸡西等13个市(地)和40多个县(市)都以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大兴安岭地区以行署名义制定下发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是历史上的第一次。在出台的文件中,各级水产部门把争取扶持性优惠政策作为工作的重点,争取到了符合本地实际,倾斜度大,操作性强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发展渔业生产的积极性。二是服务体系建设有突破。各地把搞好乡镇水产站“三定”工作作为完善渔业服务体系的重点工作来抓。全省共落实乡镇水产站638个,落实人员1371人,分别占应落实数的109%和86%,基本解决了全省水产机构在乡镇级缺腿断档问题。哈尔滨市两年拿出7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乡镇水产站建设。呼兰、方正等县(市)建立的乡镇水产站全部纳入全民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实行“三权”在上管理。针对新上岗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哈尔滨、绥化、牡丹江、齐齐哈尔、七台河、佳木斯和大庆等主要市(地)先后举办了10期岗前培训班,共培训人员512名,占应培训人员的37.3%。三是外向型渔业有突破。省水产供销公司取得鲟鳇鱼籽、鲑鱼籽出口权,打破了多年来外贸垄断出口的局面,已出口鱼籽618公斤,盈利40万元。呼兰双来渔业公司养鱼大户杨光,出口南韩、德国镜鲤商品鱼500吨,填补了本省商品鱼出口创汇的空白。四是渔业抗灾自救工作有突破。1998年,本省渔业遭受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的侵袭,特别是嫩江、松花江沿岸重点渔业产区的一大批大中型养鱼水面和池塘遭受到毁灭性破坏,损失严重。对这次特大洪涝灾害,水产战线提前进行了防范。根据省气象、水文部门对汛期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分析,省水产局于1998年7月1日下发《关于做好1998年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省水产战线防汛工作做了全面部署。8月中旬,在松花江第三次洪峰尚未完全通过哈尔滨江段时,省水产局及时下发《关于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的紧急通知》,对工作重心由防汛向救灾转移中应该抓好的重点工作超前进行部署。各地及时发放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允许灾民持证到江河捕鱼,并免收渔业资源费、船检费、工本费。全省发放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1万多本,受灾农民、渔民捕鱼2万多吨,增收1亿多元。10月上旬,省局又在大兴安岭、齐齐哈尔市召开了由市(地)水产局长参加的全省抗灾自救,恢复生产工作座谈会,全面部署抗灾自救,恢复生产工作。截至年底,全省已修复的水毁养鱼水面超过100万亩,占洪水冲毁淹没面积的70%以上。
    1998年,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社会消费水平下降和超百年一遇特大洪涝灾害的影响,本省水产品消费需求也相对萎缩。总体来看,大宗和低质水产品呈供大于求的局面,部分地区商品鱼压塘滞销,销售价格普遍下跌。据绥化地区调查分析,有20%养鱼户亏损,60%养鱼户持平,仅有20%养鱼户盈利,有的出现了增产不增收,增收不增效现象,渔业生产、经营效益普遍下降,渔民增收减少,渔业经济发展受到影响。渔业产业化程度较低。水产品储存加工滞后;缺乏能够连结养鱼场户、带动基地的“龙头”企业和组织载体,渔民自我服务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弱;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难以发挥市场调节和信息传导功能,随着渔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卖鱼难”问题日渐突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水产苗种生产体系、病害防治体系和渔政执法装备以及其他渔业发展支撑体系相对滞后,也是制约全省渔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国有水产经销企业步履艰难,使水产品流通主渠道作用减弱。(王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