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资源开发利用
本省在水面资源承包开发中,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宜包则包,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股份合作则股份合作,把水面资源广泛推向市场,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1998年,全省放养面积达到550万亩,比上年增加22万亩,增长4.2%。机制的转换,拓宽了投入渠道,由过去主要依靠国家和集体投入转为以渔民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投入机制。每年投入的资金中,80%为渔民投入,15%为集体、社会投入,国家投入仅占5%左右。双城市通过延长承包期,减免承包费、农业特产税和水资源费等优惠政策,调动了群众投入的积极性,共筹资5280万元,新开发养鱼水面1.3万亩,改造老池塘1.8万亩。投入的增加,强化了渔业基础建设,扩大了鱼种基地和商品鱼基地建设规模.1998年,全省基地鱼种场和渔场分别发展到800多个和2000多个,强化了渔业产业地位。(张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