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民安置
1998年历史性特大洪涝灾害给垦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在重灾面前,总局党委研究确定了灾民安置原则和实现“五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医就等基本生活条件;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越冬,不能冻死一个人;确保受灾学生按时上学,不使一名学生因灾辍学;确保灾区不发生疫情;确保“一年受灾、一年恢复”。按照“五个确保”的要求,在灾民安置上采取“五个一批”的方法,即利用灾区原有住房安置一批;抢修部分危房安置一批;就近农场安置一批;投亲靠友安置一批;向东四局转移安置一批。灾民转移安置自9月3日部署,历时20天,顺利地完成了迁移安置任务。此次共从西部2局4场转移灾民2 335户,转移人口7 581人,安置到东部4局40个农场、721个生产队。共出动车辆1 297台次,总行程338万公里,途经13个地市、43个县。接收农场安置灾民住房4 592间,总面积达76 247平方米。筹措灾民安置资金5 436.2万元,其中安排灾民生活资金2 815.2万元,灾民建房补贴资金2 621万元。(赵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