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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998年,全省完成造林27.47万公顷,是计划的144%。其中:农村造林15.37万公顷,为计划的172%;国有林场造林5.62万公顷,为计划的112%;部门造林6.48万公顷,为计划的126%。林木育苗完成0.87万公顷。全民义务植树完成6 951.6万株,为计划的110%。“三北”防护林三期工程完成造林7.47万公顷,为计划的160%,提前两年完成全省“三北”防护林体系三期工程任务。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二十年宣传工作获国家三北局表彰的两个一等奖。截至1998年,全省有32个县(市)实现“灭荒”,有25个县(市)实现绿化达标。尚志、林口、拜泉3个县(市)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到100万亩。牡丹江市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拜泉县、通河县、密山市等10个县(市)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有10个乡镇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乡”,有111个村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有22个单位被授予“全国部门造林绿化400佳”光荣称号。全省共发生森林火警、火灾121起,森林受害面积471公顷,受害率0.025‰。每10万公顷森林火灾发生率仅0.64次,取得了连续11年没有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截至1998年,全省共建立县级以上森林防火单位293个,专业森林消防队伍314个,专业人员达到11 617人;森林警察部队4 65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1 042个,36 615人;建立瞭望塔807座,全省瞭望覆盖率达85%;购置通讯电台748部,对讲机7 458部,灭火机具15 000余台,森林防火专用车辆1 115辆,重点林区配备了森林防火特种车辆50余台;设立航空护林站7处,飞机加油点6处,化学灭火库4座。年均火灾次数、年均过火林地面积和森林受害率分别比1987年“5·6”大火前38年平均下降了83.4%、99.5%和99.4%。全省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5 669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782起,林业行政案件4 887起。查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 836人,其中逮捕126人,拘留172人,行政处罚5538人次,收缴木材3 313立方米。全省共清查出开垦林地31.33万公顷,其中,地方林业11.33万公顷,占36.2%。收缴野生动物2 500只(头),查获盗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余种、近千只,放生鸟类2万余只、蛙类2 000余公斤。全省发生各种森林病虫害27. 21万公顷,发生率为4.32%,防治森林病虫鼠害18.71万公顷,防治率为68.77%,监测率为92.4%。检疫苗木10.1亿株,检疫率达到96.75%。全系统共完成科技成果10项,新立科研项目13项,延续项目及国家和省科委攻关项目共41项。获国家林业局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获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4项;获黑龙江省林业科技进步奖9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新建市(地)、县级科技推广站4处,开展科技推广项目13项,创经济效益2 500多万元。(吴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