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监督
“三总量”管理控制工作有新的进展。总公司和各企业都积极贯彻落实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要求,从上到下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保护和依法回收林地工作有新进展。截至1998年底总公司系统共回收被侵权开垦林地30.7万亩。林木采伐“源头”管理得到加强。控制“源头”消耗,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关键。为了严把“源头”采伐关,总公司和资源部门加大了工作力度,主要是健全和完善了规章制度,强化了森林采伐“源头”管理检查,加强了伐区管理和森调队标准化建设,组织力量对40个林业局的伐区进行了全面检查,促进了调查设计和伐区作业质量的提高。林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大。针对近年来滥伐、盗伐森林与林政案件上升的势头,总公司和各企业加强了林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充实了林政执法力量,全年全省森工林区查处各类林政案件3 748起,收缴木材3 475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达155.3万元。(赵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