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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全省发电量完成421.3亿千瓦时,比上年减少6.1亿千瓦时,降低1.4%。省电力局系统完成发电量308.3亿千瓦时,比上年降低2.1%,完成年计划310.9亿千瓦时的99.2%;售电量完成277.66亿千瓦时,比上年降低0.94%;供电煤耗完成385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3克/千瓦时;地区线损率完成5.62%,与上年持平。电力系统投产发电容量43.75万千瓦,其中鹤岗发电厂第一台也是省内第一台30万千瓦机组投产;莲花水电站第四台13.75万千瓦机组投产,至此莲花电站全部建成。投产500千伏输电线路441公里,变电容量80.1万千伏安;投产220千伏输电线路587公里,变电容量90万千伏安。截至1998年底,全省共有发电设备容量990万千瓦,其中电力系统发电装机654.9万千瓦;500千伏输电线路8条、980多公里,变电所4个,变压器15台,计400.5万千伏安;220千伏输电线路128条、6 508公里,变电所47个,变压器81台,846.1万千伏安;11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23 562公里,变电容量778.2万千伏安。电力系统职工总数54 707人,在上年实现人员负增长基础上,1998年又实现人员零增长;全员劳动生产率达11 118元/人·年。全年未发生特大事故、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没有发生省网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事故。供电、基建施工企业实现人身死亡零目标,发生生产人身死亡1人,发生1起非责任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哈尔滨热电厂和大庆电业局分别创造了1 979天和1 337天安全记录;电网累计安全运行6 313天,名列全国第三位。创建部一流企业和达标投产工作取得重要突破。大庆电业局进入国家一流供电企业行列,实现创一流企业零的突破;莲花电站2台机组成为全国最先达标投产的水电机组:500千伏齐齐哈尔至大庆输电线路和大庆变电所成为东北电力系统第一个500千伏电压等级达标投产工程;牡丹江第二发电厂7号20万千瓦机组通过了东北电管局达标投产复检小组验收。全省电费实现年度回收目标,回收率达99.7%;陈欠电费下降,完成了东北电管局下达的10.53亿元的欠费控制目标;热费实现当年结零;牡丹江电业局连续19年实现电费结零。电力结构调整取得成效。鸡西发电厂“以大代小”技改工程已经国家经贸委批准开工;落实国家停运小火电机组政策,拆除了北安发电厂3台1.2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电力企业商业化运营进程加快,又有3个发电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电力系统发电企业公司化改组已达到6家。为抗洪救灾做出突出贡献。抗洪期间,全省没有一个县城全部停电,没有一个电厂全停产,没有一条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倒杆断电,电力系统及职工共捐款捐物达1 800万元。有7个单位和13名个人,16个集体和24名个人分别受到国家电力公司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科技进步取得新成果。哈尔滨至牡丹江“光纤大马路”一次开通成功。电网电能自动计量系统覆盖了22个电厂、31个变电所;办公自动化全面启动。电力多种经营实现总收入66.1亿元,利润4.1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8%和18.6%。多经企业公司化改组和股份合作制改造取得新成果。国家电网覆盖区行政村实现村村通电;农电体制改革取得可喜成果,国家电网和地方电力部门“两电合一”的实质性合并工作已经在12个县(市)推进完成;国家计委批准全省“两改一同价”方案;全省70个县级农电企业资产全部无偿上划省电力局;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全面铺开;哈尔滨、大庆和齐齐哈尔三城市电网改造已列入国家改造项目。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获国家电力公司和省级双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的比例显著提高;行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省级和地方行风测评均名列第一;全系统317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省局机关近300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在全省93个村帮贫629户。职工之家建设取得重要成果;1名模范职工、3个先进企业分别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马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