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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1998年,全省共有哈尔滨闽江小区等12个小区被建设部授予全国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和优秀示范小区,有27个住宅小区被授予全省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和优秀示范小区。为强化物业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开始在全省施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手续,全年共审批物业企业资质120多家。出台了《黑龙江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范了企业收费行为。为统一全省物业管理小区名称,于1998年组织检查验收组,对1995年以前评定的53个国家和省级模范小区、文明小区按现行的物业管理小区标准重新进行评定,经审核,有22个被取消称号,12个被降级,19个保留原级别并被重新授予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称号。(于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