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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监业务用房建设

  为加强水上交通管理,维护好水上交通秩序,保证船舶航行安全,促进水运事业发展,黑龙江航运逐步完善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体系。1998年,投资596万元,实施进行通河、肇源、呼玛、桦川等港监站业务用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开放水域港航安全监督能力,适应了水运市场管理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于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