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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电信分营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信息业的发展,第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改革现行的邮电管理体制,实行邮电政企分开、邮电分营。按照信息产业部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根据实际制定了分营方案,并分三步进行全省的分营工作。从1998年8月起,由各地市级邮电企业主持进行了所辖县(市)局的分营工作,从9月起,由省局主持进行了地市级邮电通信企业的分营工作。到1998年10月,全省通信企业的邮电分营工作圆满结束,全省13个地市、67个县的邮政局、电信局全面重新组建完毕。分营后全省电信系统总资产为250亿元(截至1998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40亿元,在职职工人数为2.9万人。全省邮政系统固定资产为50亿元,在职职工人数为2.5万人。(李 炯 孙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