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1998年,全省金融运行平稳,顺利完成改革任务。虽然受到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和百年不遇特大洪水袭击,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继续呈增长势头。各项存款增长12.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9个百分点。各项贷款比上年增长13.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9个百分点。全年现金投放得到有效控制。全省银行机构现金收支相抵净投放现金131亿元,比上年减少3.7亿元。银行结汇收入减少,售汇支出上升。全省银行结售汇总额18.6亿美元,同比减少4.4亿美元,下降19%。其中,结汇收入6.7亿美元,同比下降43.8%;售汇支出11.9亿美元,同比增长11.2%。大灾之年保费收入稳定增长。1998年本省虽然遭遇百年不遇特大洪水袭击,但各家保险机构保费收入28.9亿元,比上年增加2.8亿元,增长10.8%,全省理赔支出14.3亿元,比上年增加4.9亿元,增长52.3%。发挥了保险的社会补偿作用。努力加强金融监管,确保一方金融平安。一是积极筹措资金,扩大资金供给能力。全省金融部门克服了利率下调、国债发行、股市投资和住房改革等诸多不利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存款工作策略,努力扩大存款总量,同时,加强对公存款管理,提高销贷款归行率。二是优化贷款投向,加大信贷投放。全省金融机构贷款投向进一步合理,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支持本省电力、邮电、交通基础产业的发展,投放贷款近70亿元,支持全省老工业支柱行业,投放贷款30多亿元;为配合全省实施“农业强省”的战略方针,支持全省农业发展,投放贷款13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放贷款110多亿元;支持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非国有经济发展贷款5亿多元;此外,为拉动经济增长,全省个人住房贷款当年新增2.6亿元,增长153.7%。三是金融监管进一步加强,维护了金融秩序的稳定。全省金融部门始终把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多层次的金融监管责任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层层制定了压缩不良贷款目标责任制,并通过经济、行政、法律手段,清收贷款,一些不良资产得到盘活。强化了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全面开展对中小金融机构经营情况的调查,对支付风险严重的中小金融机构,落实了具体救助措施。开展对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信贷管理大检查,开展对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稽核检查,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外汇管理,严厉打击逃汇、套汇、骗汇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四是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人总行的总体要求,撤销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新的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从1999年1月1日起已正式运转。全省商业银行机构改革进度加快,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省分行和哈尔滨市分行的合并工作也已完成。(吴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