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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保险市场监管

  按照总行布置从1997年以来开始对本省保险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条款、费率执行标准、财务结算等情况进行清理。经过清理整顿,全省保险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全面完成1997年年检工作。在结合年检专项检查前提下,较全面地掌握保险企业的经营现状,找出企业的风险隐患,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风险打下基础。顺利完成核发保险代理兼业证、展业证并开展相应程序软件。结合本省保险代理人的状况,全省共核发兼业代理证3 727本,展业证12 000本。实现了兼业代理单位持证执业,代理人持证上岗的目标。圆满完成全省代理人资格考核工作。净化保险市场环境,取缔非法办理金融业务的违法行为和非保险金融机构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对取缔供销社安全基金统筹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市地人行对供销社开办安全基金统筹业务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对过去已开办的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责任终止,不得再发生新的业务。继续完成保险机构的组织体系。一是完成了平安保险分支机构的设置。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等5家分支机构已获许可并已开业。至此,本省保险机构总数已达305家,扩大了保险机构的覆盖面。二是规范了中保寿险黑龙江省公司所属代理机构。对全省72个寿险机构超出代理机构业务范围的进行了处理,撤销了53个分支机构,暂缓撤销19个寿险分支机构。稳定了保险市场。清理区域性保险条款。对全省保险公司正在销售或虽已停止销售但仍保有效保单的条款进行全面清理。分别按“有效条款”和“废止条款”进行登记。截至1998年9月22日本省开办的区域性有效条款共计87个,废止条款26个。加强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审查管理,对保险公司规范化解风险提出了具体要求。(吴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