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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业务

  截至1998年末,全行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达6 795 108万元,比年初增加712 245万元。全年完成国债发行任务25.7亿元,人民币储蓄存款和国债发行合计969 245万元,完成总行计划130%。外币储蓄存款余额9 110万美元,比年初纯增3 263万美元,完成计划435%。在省内4家国有商业银行占比中,存量占比49%,增量占比44%,双双名列全省第一。省行利用储蓄网点众多,先进电子化手段和广泛的网络覆盖面等优势,大力开展中间代理业务,全省已开办有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养路费、交通罚款、有线电视费、国税、地税、车船机票、行政罚款、供热费、集资款、运输管理费、代理外币买卖、社会劳动保险、城市增容费、住房储蓄、国库券等37种代理中间业务。截至年末累计代理中间业务1 384 813万元,占同期储蓄业务量的21%,较上年增长142%。大庆市、鸡西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兴安岭等行,实现了储蓄与股票接轨。省行投入资金1亿元,对169个储蓄存款余额在4 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储蓄所进行改造,全面装修改造成“柜员制”和“标准化储蓄所”。据齐齐哈尔、牡丹江、鹤岗、双鸭山、绥化等5个行的26个储蓄所调查,储蓄人员由231个减到207个,所均增长额由实行柜员制前1 764万元增加到1 992万元,提高8.9%。人均增长额由168万元增加到204万元,提高21.4%。(龚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