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财务管理

  1998年全省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工作以“狠抓经营管理、大力扭亏增盈”为中心,以“整章建制、严格制度管理”为手段,认真贯彻落实国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采取的主要办法:一是向全省下发了《黑龙江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行政管理费管理实施规则》。对管理费的提取、上缴、科目设置、账户设置、凭证使用、记账方法、年度费用结转等做了统一规定,使全省各级管理部门对行政管理费的核算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压缩费用开支的若干规定》,对各项费用的支出做了严格的规定,使各地对加强财务管理,减少不合理支出;特别是资不抵债信用社的费用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三是制定了《黑龙江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办法》,对省、市两级固定资产项目的审批权限重新进行了划分,对项目审批范围、审批程序、审批手续等重新做了规定。(关 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