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1998年,对省财险公司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余波尚存和本省经济环境不够宽松的不利条件下,又遭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和佳木斯华联商厦、七台河秋林公司等特大火灾所造成的巨额财产损失,使本省人民保险事业处在困境之中。但全省3 000多名人保员工拼搏进取,经受住了水与火的考验,取得了较为理想的经营成果。全省实现保费收入113 609万元,同比增长8.95%,保费收入在全国省级公司排名由第17位升至第13位;赔款支出84 570万元,同比纯增29 840万元,同比增长54.52%;赔付率为74.44%,同比增加22.08个百分点。为保证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和调整优化险种结构,加快全省分散性险种发展步伐;积极开办个体工商户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38.6%;加快摩托车保险的发展步伐,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2.6%;快速发展责任保险,其中产品责任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14.1%,雇主责任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520.8%。二是以创名优工程为目标,狠抓骨干险种的发展:机动车辆险业务同比增长7.87%;企业财产险业务同比增长14.7%;公路货物运输险业务同比增长19.38%;农垦保险业务同比增长12.29%。三是抓住重点,发挥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拉动作用;重点抓好哈、齐、牡和大庆4个城市,共完成保险收入75 877万元,占全省总保费收入66.7%,其中机动车辆险和企财险两大险种收入占全省的91.9%。四是加大宣传公关力度,为业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特大洪灾和特大火灾的抢救及理赔工作中,以及在车险创名优工程活动中,通过各种媒体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共发表各种稿件550多篇,在地方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孙宝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