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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洪救灾理赔

  1998年,抗洪救灾理赔是全省人保工作的主旋律。夏秋之际,嫩江、松花江流域发生了超历史的特大洪水灾害,使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黑河、大兴安岭、佳木斯、鹤岗、绥化等8个地市不同程度地遭受损失,全省直接损失296.9亿元。灾前,省公司根据有关部门预报,于5月份就下发文件,对全省防汛工作做了总体部署;7月份,根据汛情预报,要求沿江各级公司要结合当地实际抓好防范洪水灾害的各种预案;在洪水到来时,省公司率先成立抗洪救灾指挥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先后4次印发紧急通知,总经理魏景田6下灾区,全省成立了26个抗洪抢险领导小组,组建41支突击队,出动37 351人次,动用机动车辆2 951台次,修护江堤6 202米,处理和排除险情100余处,投放用于购买抗洪抢险物资资金60余万元,防范避免保险财产损失7.33亿元,建议和协助保户安全转移保险财产3.2亿元,灾中抢救减少保险财产损失5.1亿元,总计共减少保险财产损失15.6亿元;洪水稍退,全省抽调461人,组成165个理赔工作小组,奔赴灾区开展勘查核赔工作,仅用两个半月的时间就处理洪灾赔案43 022件,结案率为100%,将2.3亿元赔款全部送到受灾保户手中,保证了受灾保户重建和灾民安全过冬,以快速度、高质量赔付赢得了各级党政领导的称赞和广大保户的好评。在组织抗洪救灾理赔的同时,积极向灾区捐款、捐物,省公司分别向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黑河等地政府和灾民捐款400多万元,职工个人捐款23万元,捐物5 000余件。在抗洪救灾中,省人保系统有19个单位被授予抗洪救灾先进集体,79人被授予抗洪救灾模范称号;省公司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省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肇源县支公司和5名个人受到总公司表彰,省公司是唯一受到总公司表彰的省级分公司。(孙宝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