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防损
1998年,全省防灾防损工作在上年取得较大突破的基础上又有新进展。一是加强了防灾防损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省公司将原来归属办公室的防灾科升格,成立了防灾处,12个市地公司中有10个公司成立了防灾科,近20个县(办)成立了防灾科(股),全省防灾专职干部近80人。二是聘设防灾监察员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全省大重点保户共聘设防灾监察员234人,防范资产总额820余亿元;针对商业百货行业经济成分复杂、危险隐患多和发案率高、经济损失大的情况,1998年全省在大商场中又新聘设防灾监察员95人,防范资产额150余亿元。到年末,全省共聘设防灾监察员329人,较前期增聘138人;防范资产总额970亿元,较前期增加670亿元。为加强对防灾监察员的管理和培训,1998年全省共培训防灾监察员450人次,检查验收防灾监察员的工作情况共600余人次,通过提高防灾监察员的责任心和防灾专业技能,全年共查出各种隐患926处,提出整改建议405条,避免和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近120亿元。三是在洪灾中发挥了防灾防损作用。通过灾前积极防范,灾中“转、抢、垫、挡、堵、疏、封”等各项应急措施,并投放防灾费200余万元用于筑堤抢险、购买物资和增加设备,共防范和避免保险财产损失15.63亿元,收到巨大的社会效益。四是加强防灾基础建设。通过强化对《防灾档案》、《辖内保户隐患登记薄》、《隐患整改通知书》等的应用,采取建立实施防灾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实施防灾工作建议及动态信息反馈等措施,使防灾工作真正摆上位置,1998年全省建立《大重点保户防灾档案》110余本,发送《隐患整改通知书》90余份。五是增强了防灾工作的科技含量。编制和完善的《防洪预案》已在抗洪中得以应用,并确定设计了《洪水风险图》的操作步骤和模式。(孙宝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