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管理
1998年,本省营销工作实现保费收入51 754.2万元,完成全年营销业务计划的130.9%,在全国排行榜上由年初第24名跃居第12名。全年营销业务共发生112起给付案件,支付赔款280.7万元;拒付案件49起,拒付金额269万余元。坚持以业务发展为中心,努力完成全年营销业务保费计划。针对全省营销业务现状,确立了“上半年努力抓新保业务,下半年尤其是年末阶段狠抓续保”的基本工作方针。抓好营销员队伍建设,促进业务持续发展。对现有的营销机构和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使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强化管理,调动了广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营销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了营销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抓好业务培训,提高营销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业务管理,防范化解经营风险。要求各地坚决贯彻执行省公司制定的《营销内业管理实务手续》,严格按照实务手续规定处理各项业务,在抓内业管理的同时着重抓好风险防范,认真把好核保的入口关和核赔的出口关。对基层公司上报的大额核保核赔案卷,认真审核,不徇私情,坚持原则,及时处理。全年共审核126起大额核保案卷,其中按标准费率承保38件,加费承保12件,拒保6件。审核大额给付案件36起,拒付11起,拒付金额74万元,有效地防范化解了经营风险。(杨德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