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从1998年新粮上市开始到1999年3月31日,收购粮食102.4亿公斤,其中定购粮36.1亿公斤,完成定购任务的88.4%;保护价粮61.8亿公斤;议价大豆及杂粮4.5亿公斤;干燥潮粮66.5亿公斤。严格执行粮食顺价销售政策,坚持顺加作价、保本微利的原则,采取多种促销措施,促进顺价销售工作全面启动。全年调销粮食65亿公斤,其中销售36.2亿公斤。坚决执行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政策,清理确认了1992年4月1日到1998年5月31日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坚持“粮贷挂钩”,实行专户管理,保证了粮食收购资金的及时足额供应,避免了收粮打“白条”现象;坚持粮食调销回笼资金“钱货两清,及时还贷”,实施粮改以来没有发生挤占挪用购粮资金问题。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审核认定了706个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完成了附营业务与收储业务的分离;把粮食企业职工下岗分流纳入地方再就业工程体系,从31.5万名在岗职工中分流下岗16.4万人,其中转岗安置9.38万人,符合条件应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6.3万人,到年底已有3.2万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做到了三年分流任务一年完成。省政府拔出专项资金用于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同时出台了支持粮食系统发展多种经营的25条优惠政策,扩大了下岗职工再就业门路。充分利用专项贷款和省政府专项投资,修建粮库简易基础设施,新增收储能力25亿公斤,恢复和增加了烘干能力,改造装备了部分检斤、测水设施。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已有14个中转库开工建设,28个收纳库完工交付使用,形成仓容2.3亿公斤、烘干能力2.4亿公斤。经国家批准由本省负责的23个中央直属粮库建设项目全部通过招标形式开工建设。新建粮食批发市场10处,将垦区粮食批发市场纳入全省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全力以赴抗洪抢险,遭受洪水威胁的72个粮库31.5亿公斤粮食,仅损失0.53亿公斤;抗洪期间共为前线部队供应粮油139.6万公斤,拨付救灾粮811.6万公斤,对城镇居民口粮实行了挂牌限价供应,确保了军需民用和粮食安全。(闫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