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进口消费品检验
1998年,全省各级商检机构对本地区国营、集体、合资等大型商业企业的监管覆盖面平均达到85%。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监管工作主要采取日常监管、联合检查结合暗访调查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案件实施内部通报、新闻媒体曝光和行政处罚等手段。全省流通领域查出的假冒进口商品主要有手机电池、摄像机电池、录像带、电视机、VCD影碟机、音响、耳机、化妆品等。“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全省各级商检机构分别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黑河等地组织了各种宣传商检法律法规活动,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了经销单位和消费者的法制观念。全年共检验流通领域经销的进口商品333批,货值3亿元人民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余次,所提出的合理要求全部得到解决。(曲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