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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角试点

  以帮助国有企业构造技术创新机制为目标,在总结以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技术、机制、制度的“三创新”原则,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角建设的规章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全省10个省级高新技术角试点全年为母体企业开发新产品68项,其中已投产的产品创产值2.5亿元,实现利税3 000万元。高新技术角自身开发新产品74种,实现产值2 500万元,利税370万元。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在重点考察的基础上1998年又新辟建6个省级高新技术角。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共辟建市地级高新角30家,1998年为母体企业开发产品144项,创产值2亿元,利税2 700万元。(王喜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