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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

  1998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除师范中专外,其他84所中专的招生一律实行并轨改革,在提高规模效益、改革教学模式、调整专业设置、优化课程结构、强化技能训练、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效果。结合落实招生来源计划,针对全省各中专学校的专业设置、专业年限、学制和招生名额分配等方面存在着不合理问题,进行了调整和规范。一是除允许司法、人民武装、公安警察学校可继续招收高中毕业生外,把原来既招收高中生又招收初中生的34所学校,调整为只限招初中毕业生;把原来只招收高中毕业生的3所学校调整为招收50%的初中毕业生,从下年起一律改招初中毕业生。二是规定未经评估的专业本年一律不准招生,共有11所学校被取消了这类专业的招生。三是按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中专学校专业目录》,进一步规范了各学校的专业名称。四是理顺了学制,除暂时保留文科类和财经类专业三年学制以外,其他专业一律改为四年制。1998年只将卫生类专业的护理专业改为四年制,其他专业从下年开始全部改为四年制。五是针对各地初高中毕业生分布情况,对全省13个市(地)的招生数量进行了调整和平衡。六是加大了热门专业的调整力度。有7所学校被削减了计算机及应用、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专业的招生数量及专业设置,减少招生670多人。七是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八是对体育、艺术类学校校外办学点进行了整顿和调整。(孙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