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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办学依法治教

  1998年,省教委制定了《黑龙江省民办高校评估方案》。对全省59所民办高校进行了评估检查,占民办高校总数的88.1%。其中优秀学校14所、合格13所、基本合格10所。省教委对符合要求的37所学校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允许其继续招生,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作出了限期整顿的处理。(单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