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
编制黑龙江省1998-2000年地方卫生立法规划,出台《黑龙江省中医发展条例》、《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条例》。在全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中,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最高分,受到省政府法制局的好评。举办三期行政处罚、诉讼知识培训班,共培训各级各类卫生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近400名。在重要节日期间还组织专门力量对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商场、加工厂开展集中突击检查,保证了食品卫生质量。1998年春节期间,迅速查封了流入本省的山西假酒,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全年食品卫生综合达标率为93.66%,食物中毒发生率控制在0.76/10万。加强了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组织专家对无偿献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10月1日至11月15日无偿采血达17 345人次,共采血346.9万毫升。对一些城市暂时出现的血荒情况,采取应急措施,保证了临床急需用血。按照《广告法》和《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违法医疗广告业户进行了处罚。(董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