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1998年,全省有中医机构115家,中医医院床位9 780张,中医单位房屋面积54万平方米,各类医疗设备总值8 359万元。拥有卫生人员16 789名,其中从事中医药工作人员5 670人。全年中医财政拨款7 545万元,其中正常拨款5 363万元,专项拨款2 182万元。全省中医医院的门诊量由1996年的567.24万人次增加到586.53万人次,业务收入增加3.3倍。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专科专病重点科室已发展到226个,省中医药大学一附院周围血管病治疗中心等4个全国中医专科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的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基本形成了专科规模和专科效益。省中医研究院全国中医肾病医疗中心通过国家验收。通过评估论证,又确定了10个省级中医专科(病)中心建设单位。实施“科技工程”、“人才工程”,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了新科技开发和学科带头人及专业技术骨干的培养力度,促进了中医学术水平的提高,增强了中医医院的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调整专业技术结构,扩大服务领域,重点加强急症科室建设。同时,积极探索中医医疗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为引导中医医疗走向内涵建设为主的道路,在加强5所国家级、3所省级示范中医医院的二期建设管理的基础上,经过努力,哈尔滨市中医医院的国家示范中医医院创建工作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审验收。行业改革不断深化,各地在实践过程中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将中医事业作为区域卫生规划中的重点内容之一,明确中医医疗机构的地位、作用和功能,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配套建设,提高了中医药资源的利用率。一些中医医疗机构学习望奎中医院经验,主动深入社区,开展健康教育,进行健康普查,开设家庭病床,在居民区设立医疗网点和流动医院,探索社区服务的方式和方法。许多中医机构针对人浮于事、效率低的状况调整专业结构,对富余人员实行转岗分流,实行聘任和竞争上岗,实现优胜劣汰,减员增效。一些中医机构公开招聘院(所)长,实现院(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了院(所)长的法人代表地位,给单位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绥化地区的创建工作进展顺利,70%县(市)达到先进县标准。全省县级中医医院发挥龙头作用,带动乡村两级中医药人员,定期组织医疗队下乡巡诊,开展对口支援。依法治业实现新突破,《黑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出台。(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