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全省参加养老保险职工467万人,参保率达81.4%,参加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145.6万人,参保率为95.2%;收缴养老保险基金60.5亿元,收缴率达83.4%,其中,国有、集体、外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分别为85.5%、82.2%、86.6%。拨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70.9亿元,拨付率达到98.8%,社会化发放率达到24.3%。完成了8个行业及煤炭行业养老保险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工作,共计有102万名职工和33万多离退休人员被纳入省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出台了《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制定下发了《关于下达1998年失业保险基金收缴、调剂金上缴和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资金划拨计划的通知》,巩固了国有企业失业保险覆盖面。年底参加失业保险的国有企业达16 638户,职工355.4万人,分别占应参加户数和人数的88.9%和79.1%,参加失业保险的集体达9 872户,职工60.1万人,分别占应参加户数和人数的54.5%和50%,共收缴失业保险基金1.9亿元,支出1.7亿元,发放占支出的92%。继续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政策。到年末,参加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43.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104万人,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57.8万人。(王 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