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族事业
国家民委、财政部向本省投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1 100万元,用于投放到33个民族乡、39个项目上去,用于加强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其中较大的项目有杜蒙自治县巴彦查干乡修路100万元;肇源县义顺乡改水100万元;塔河县十八站乡修桥涵、购农机具60万元;呼玛县白银纳乡修堤30万元;阿城市料甸乡修桥50万元;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达斡尔族中学改善办学条件50万元,卧牛吐、莽格吐两乡修复农田路50万元;同江市街津口、八岔两个赫哲族乡修围堤80万元;汤原县汤旺朝鲜族乡改水、维修学校60万元;黑河市爱辉区四嘉子乡、新生乡改水、修路30万元;鸡东县鸡林乡、明德乡修路、改水40万元。此项资金80%投向了少数民族重灾区,其中齐齐哈尔市260万元,哈尔滨市100万元,大庆市250万元,佳木斯市150万元,大兴安岭地区95万元,鹤岗市20万元,共计875万元。(刘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