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陈剑飞同志逝世

  原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原中共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常委、副主任陈剑飞同志因病于1998年9月1日在哈尔滨逝世,享年84岁。陈剑飞同志1914年5月生于辽宁省铁岭市,1937年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革命前,于1936年参加双“十二”事变,在西安进行抗日宣传活动。1937年入党后,由党组织派入东北军从事党的地下兵运工作。抗日战争爆发后,先在延安抗大、马列学院学习,后任东北救亡总会延安通讯处干事、抗大东北干部队政治助教、冀中军区干部队指导员、冀中十专署财经科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合江军区后勤部长,合江省政府财政厅长、林业局长、建设厅长。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松江省工业厅长、计委主任,黑龙江省建委主任、经委主任、计委主任、副省长,为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文革”中受到冲击,复出后,历任省革委常委、生产指挥部副主任、省革委会副主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任省委常委、省委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83年任中共黑龙江省顾问委员会常委、副主任,1985年4月离休。